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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228-241 黃先生
網路廣告泛指在網際網路(internet)介面上出現的廣告。它可能出現在全球資訊網(WWW) 的網站上,也可能置放於電子郵件(e-mail)中。網路廣告可說是傳統廣告和直效行銷的綜合體,欲藉網路媒體無遠弗屆的傳播力量,達到其廣告目的。
網路媒體比起其他媒體更具有分眾的特性,因而網路上有各式各樣的網站,每個網站都能吸引不同特質的族群,網站也會握有會員基本資料,因此廣告主就可以依照這些資料來選擇廣告遞送的對象,這即是所謂的「目標遞送」(Target AD Delivery)。而種類繁多的電子報也各自吸引許多關心同樣議題的網友訂閱,因而廣告主也能視電子報的性質和訂閱資料來設定精確的廣告訴求對象。可追蹤網友反應: 在網路上,廣告主可以藉軟體來測量並記錄網友對廣告的反應,諸如點閱次數或購買數量等等,這是其他媒體做不到的。
廣告主還能追蹤網友如何與其品牌互動,並瞭解其現有和潛在顧客的興趣和關心焦點,對達成行銷策略的擬定有很大的幫助,特別是在一對一行銷方面。 可彈性遞送:和其他媒體比較起來,網路廣告的遞送具有較大的彈性,因為網路廣告活動更可以隨時展開、更新、甚至取消。
廣告主還可以每天追蹤廣告活動的狀況,一旦發現廣告反應不佳,馬上可以撤換廣告。 可與網友互動: 互動性也是網路媒體的重要特性之一。透過網路機制的設計,網友可以直接和廣告主互動,例如參加線上遊戲或有獎徵答、進行交易或者購買產品。網友將不再只是被動地接受廣告訊息,而是會主動地傳遞資料給廣告主,網友和廣告主不但有互動,而且還是即時性的互動。